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的技術許可公告
項目名稱 |
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的技術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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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3BTFCJ00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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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市濱湖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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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許可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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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競價期限 |
公告期:2023年7月29日9:00始至2023年8月14日17:00止。 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2023年7月29日9:00時始至2023年8月15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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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許可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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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濱湖醫院自主研發“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本系統在提高患者用藥安全性有效性的同時,將患者取藥時間由平均1分20秒縮短到30秒。智能隨訪使患者在家享受智能、便捷、精準的用藥指導,經查新,國內外迄今未見相同報道。項目授權軟件著作權3項,受理發明專利1項;獲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合肥市職工“五小”活動創新成果一等成果。本項目具有創新性、先進性、可復制性,自2022年1月在合肥市濱湖醫院應用至今,掃碼成功率為100%,響應時間在5s內。 2.本項目被許可的“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技術包含“多重用藥處方知識重整系統V1.0(證書號:軟著登字第9363602號)”、“基于醫療大數據門診處方分析系統V1.0(證書號:軟著登字第9360003號)”、“門診處方信息接口與二維碼識別系統V1.0(證書號:軟著登字第9363601號)”共計三項軟件著作權。 3.許可期限:5年。 4.被許可方可以對外進行分許可,被許可方簽訂分許可合同須得到委托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向委托方支付分許可費用,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許可合同》。 上述資產許可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安徽中企航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企航評報字【2023】第3799號《評估報告書》,評估價值為人民幣18.02萬元,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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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底價 萬元(人民幣) |
18.02 |
交易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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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 |
被許可方應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技術許可合同》。被許可方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項目交易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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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向被許可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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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聯合體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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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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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險提示。本次許可標的為軟件著作權,請各意向被許可方親自勘驗、查詢標的,參與交易前應仔細閱讀本項目公告、項目附件等有關材料,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交易所僅就委托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2.標的狀況以勘驗時實際情況為準。 3.意向被許可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被許可方都視同已確認了許可標的相關情況,并認可許可標的許可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4.最終被許可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或委托方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5.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如有)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6.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技術許可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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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許可方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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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被許可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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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被許可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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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被許可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被許可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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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被許可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被許可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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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被許可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被許可方可登陸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被許可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4009980000)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被許可方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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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被許可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500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被許可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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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意向被許可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2.意向被許可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交易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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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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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發布后,成交人可登錄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或成交單位代表憑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到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現場領取《成交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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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被許可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1)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轉為許可價款。 (2)被許可方自行繳納交易服務費后,交易保證金原額原途經返還至被許可方賬戶。 其他意向被許可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被許可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被許可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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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云谷路安徽創新館3號館1層,聯系電話:0551-65909085。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異議材料移交委托方處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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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被許可方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以成交總價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100萬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6%;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4%;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2%。交易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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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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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被許可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被轉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www.ahtre.com),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被許可方具有約束力。意向被許可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不承擔意向被許可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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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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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方 |
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551-82137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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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86483801轉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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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程工;聯系電話:0551-65909080(合肥市濱湖新區云谷路安徽創新館3號館1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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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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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被許可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 |
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
附件1: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 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
安徽聯合技術產權交易所
附件2:
合同編號:
技術許可合同
項目名稱: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的技術許可
受讓方(甲方):
讓與方(乙方): 合肥市濱湖醫院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合肥市濱湖醫院
有效期限:
技術許可合同
受讓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合肥市濱湖醫院
住 所 地: 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長沙路3200號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普通 (獨占、排他、普通)方式 許可甲方實施其所擁有的門急診精準用藥全程化指導系統涉及的基于醫療大數據門診處方分析系統V1.0,多重用藥處方知識重整系統V1.0,門診處方信息接口與二維碼識別系統V1.0共三項軟件著作權 ,甲方受讓該項軟件著作權的實施許可并支付相應的實施許可使用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許可實施的軟件著作權:
(一) 基于醫療大數據門診處方分析系統V1.0
1. 著作權人: 邱季、楊樟衛、王卓、劉玉龍、董一曼、王璐 。
2. 權利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
3. 權利范圍: 全部權利 。
4. 授權日: 2022年3月29日 。
5. 登記號: 2022SR0405804 。
6.證書號: 軟著登字第9360003號 。
(二) 多重用藥處方知識重整系統V1.0
1. 著作權人: 邱季、王卓、楊樟衛、劉玉龍、董一曼、王璐 。
2. 權利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
3. 權利范圍: 全部權利 。
4. 授權日: 2022年3月30日 。
5. 登記號: 2022SR0409403 。
6.證書號: 軟著登字第9363602號 。
(三)門診處方信息接口與二維碼識別系統V1.0
1. 著作權人: 邱季、王卓、楊樟衛、劉玉龍、董一曼、王璐 。
2. 權利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
3. 權利范圍: 全部權利 。
4. 授權日: 2022年3月30日 。
5. 登記號: 2022SR0409402 。
6.證書號: 軟著登字第9363601號 。
第二條: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實施或許可本項軟件著作權的基本狀況如下:
隨著人們的健康意識增強,患者就診時愈加注重藥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而我國是人口大國,目前的現狀是門診發藥交待流于形式,居家用藥無人監管,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6月發布的《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醫療機構“開設合理用藥咨詢或藥物治療管理門診,開展精準用藥服務。”本項目緊隨國家政策與患者需求,對門急診患者實施全程化藥物治療管理,即線上二維碼發藥交待與智能隨訪,線下藥學門診,實現線上+線下、院內+院外閉環延伸的藥物治療管理,尤其是對門急診多重用藥,除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自我監護外,還提供藥品說明書無法提供的用藥順序、用藥時間間隔等信息,并且以文字、表格、圖片、視頻形式呈現,支持一鍵轉語音。本系統在提高患者用藥安全性有效性的同時,將患者取藥時間由平均1分20秒縮短到30秒。智能隨訪使患者在家享受智能、便捷、精準的用藥指導,經查新,國內外迄今未見相同報道。項目授權軟件著作權3項,受理發明專利1項;獲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合肥市職工“五小”活動創新成果一等成果。本項目具創新性、先進性、可復制性,自2022年1月在我院應用至今,掃碼成功率為100%,響應時間在5s內。
第三條:乙方許可甲方以如下范圍、方式和期限實施本項軟件著作權:
1.實施方式: 普通許可 。
2.實施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的醫療機構 。
3.實施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年 。
第四條: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軟件著作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軟件源程序、用戶參考手冊等技術資料:
第五條:乙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收到許可費用后30日內 。
2.提交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 。
3.提交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電子文件、紙質材料等 。
第六條: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
1.技術秘密的內容:乙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或甲方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到的乙方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術資料等。
2.技術秘密的實施要求:因甲方泄密造成許可雙方或其他第三方損失的,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和期限:涉密人員范圍包括甲方全體員工或其他可能接觸到保密內容的人員。保密期限自保密內容里的信息正式向社會公開之日止。本約定在合同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終止或無效的影響。
第七條: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技術,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支付實施該項軟件著作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為:
1.本次許可實施使用費總額為 萬元。
2. 在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一次性付清本次許可實施使用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使用費。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逾期超過 90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使用費。
2.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拒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
(2)甲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逾期超過90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5萬元。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10萬元;并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乙方的技術秘密泄露,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被甲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20萬元。
第十條:侵權的處理
1. 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指控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2.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乙方的軟件著作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由乙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應當協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此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90日內,合同延期履行;
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6個月,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應當于7日內停止使用協議項下技術并返還全套技術資料。
第十四條: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共同所有。具體相關利益平均分配。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五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